专题首页 两会动态 报告解读 建言献策 公告决议 为民办实事 两会影像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5     

——2024年1月5日在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朱文俊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在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和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常州新北区纵深推进“三大工程”、持续扮靓“六张高新名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共依法办理各类案件1913件,同比上升26.9%,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事例3件,入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4件。

一、依法能动履职,打好平安新北主动仗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守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对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濮某某等6人恶势力集团案提起公诉,积极落实“打财断血”,督促退出违法所得250万元,并向发案地乡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溯源治理。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提起公诉29人。强化寄递领域禁毒工作,在市人民检察院指导下推动共建禁毒公益宣传驿站,入选最高检“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坚决维护国防利益,依法办理秦某某利用网络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案、违法放飞信鸽危害军民飞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在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强化军地检察协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上推介。

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办理重大责任事故、无证运输易致爆危化品犯罪案件6件12人,出庭公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5·10”非法买卖爆炸物、运输危险物质案。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应邀派员监督事故调查,提前介入全区首例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作业案。开展群租房安全专项公益调查,通过与市群租房管理部门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排查违规使用瓶装燃气、电动车违规充电、逃生通道不畅、私拉乱接电线等安全隐患70余处,发出检察建议11份,相关做法被《江苏法治报》刊载。

惩治网络空间犯罪。依法对缅甸集中移交我方的11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深化“断卡”行动,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提款转账等犯罪,提起公诉166人。参与“净网”专项行动,依法审查逮捕为介绍卖淫提供线上平台、注册用户达38万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依法提起公诉通过直播代理境外赌博平台、涉案金额900余万元的开设赌场案。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惩行业“内鬼”,提起公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5人,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侵犯新生儿个人信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承担民事赔偿金共计37万余元,并在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二、打造法治高地,提升服务发展贡献度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效能动的检察履职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护航新能源之都核心区建设。贯彻落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新能源之都建设的意见》,加入新北区“同心聚能”护航联盟,组建“检察青年服务新能源企业工作站”,依法办理涉新能源企业盗窃、危险驾驶等案件38件。在办理一起使用普通车辆违规运输危爆新能源材料的危险驾驶案中,依申请对涉案企业启动跨省异地合规,合规整改验收合格后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与涉案企业所在地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检察院签订《服务保障新能源产业运输安全合作协议》,会同区工商联、常州市律师协会发布《新能源企业运输安全行业合规指引》,为全区30余家新能源企业代表专题讲授企业合规知识,助力新能源产业运输链安全畅通。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提起公诉企业内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35件65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依法审慎办理企业涉罪案件,根据具体情节,对6家企业、15名企业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不诉、不捕或建议适用缓刑,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防止企业因案陷入困境。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不限于检察环节、检察工作,不停留在审查起诉环节,对一起单位行贿案涉案企业启动合规整改后,与区人民法院形成工作合力,合规成果作为从轻情节被法院判决明确采纳。依法办理的钱某非法经营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入选全市政法机关“服务532发展战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优秀案例。区人民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3人,依法办理全市首例侵犯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案,入选长三角法治案例集。对赵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监督4名被告人公告召回所出售的产品1900余件、连带承担销毁被扣押及召回产品所需费用,退出违法所得67.5万元,为权利人挽回损失180万元,获评江苏省检察机关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制定《综合履职思维导图》,在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会议作交流发言,获评常州高新区2023年十大最受欢迎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知识产权联动保护工作站”,引导企业加强商标保护,开展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综合治理。推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IP“新知”,拍摄知识产权专题宣传片及宣传动漫,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推送,普法漫画被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录用。

三、深化社会治理,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在办好民生“小案”、深化溯源治理中践行人民至上。

全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服务基层群众,整合多方资源,成立“海河工作室”,受理信访件183件,均在7日内回复“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21件,依法办理赵某信访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院领导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典型案例。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4件,发放救助金55万余元,依法妥善办理一起孕期女职工权益保护案,探索“公益诉讼+支持仲裁+司法救助”综合履职,促成企业与女职工达成仲裁调解协议,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9万余元。与辖区11家单位建立加强女职工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益保护协作机制,督促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加强用人单位女职工权益保护,该案获评最高检与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办理涉农民工薪资支持起诉、支持仲裁案件16件。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被授予常州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称号,信访窗口故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把群众当亲人”集中宣讲会优秀案例。

倾力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追诉性侵、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犯罪32人,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纳入网格化管理,打通强制报告线索跨区域监督通道。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15人;对犯罪较重的提起公诉12人。推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治理,在区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建立新北区“未爱+U”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数字平台,汇集公安、民政、教育等12家职能部门数据信息,以数字赋能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质效。首创法治进校园“多师课堂”,以“检察官+律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组合形式,重点向中等职业学校、留守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较多的学校延伸,开展活动35场,受众1.7万余人。“小橘灯”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团队作为全省政法机关唯一获奖集体,获评第18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

助推提升生活环境品质。以检察建议助推溯源治理、社会治理、系统治理,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坚持不懈推进长江大保护,对非法开采江砂2万余吨的陈某某等14人提起公诉。落实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件,相关工作在长江船舶污染专案江苏分组推进会作交流汇报。积极推进“两治一提升”噪音异味防治专项活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落实夜间施工公告制度,减少群众投诉,降低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效率。针对辖区道路两侧、绿化带、人行道等长期停放“僵尸车”,全面收集、整理、核查“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100余条线索,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清理,妥善处置违规停放车辆,优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四、聚焦法律监督,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突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保护公共利益。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深化检警协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面运行,规范协作配合、监督制约、信息共享等机制,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103件,促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简易、速裁程序适用率超90%。监督立案14件,监督撤案22件,追捕追诉24人,纠正违法58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或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5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以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为重点,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0件。加强轻罪治理体系司法实践,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40人,提起公诉1130人;对主观恶性不大及轻微犯罪不捕76人,不诉276人。依法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律师充分沟通,认真听取被害方意见,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1.1%,一审服判率达98.5%,促进犯罪治理更有效、人权保障更有力。扎实履行反腐败职能,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依法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12件15人,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

民事行政检察更加精准。加强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各类案件78件。依托数字检察,发现职业放贷人线索13件,监督虚假诉讼案件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1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对决定不起诉的刑事案件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51件,行政机关均作出处罚。与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加强协作联动,通过实地走访、公开听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护航民生民利”项目被评为常州市法治惠民实事优秀项目。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深化。坚持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履行公益保护职责,开展“六长出题”专项行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6件,整改率100%。依托“益心为公”线上云平台和全市首个公益诉讼线下体验馆,吸收律师、网格员、快递员等161名社会各界人士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提供公益诉讼线索223条。主动争取各方支持,建立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与区人民法院、区税务局联合出台《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所得税费征管协作机制》,推动消除民间借贷利息税费征收“执法盲区”,挽回税收损失500余万元。

五、筑牢政治忠诚,培育队伍核心战斗力

对标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要求,把检察工作能力现代化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设凝聚队伍合力。坚持不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专题辅导、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培训28次。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工作17次,接受市人民检察院“永葆忠诚常检有为”专项整治督察。建成全市检察系统首个政治忠诚教育馆,开展忠诚教育、传承检察文化、锤炼党性修养。持续推进党建品牌建设,《“四益一体”擦亮“与民同行”多维融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获评江苏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融新检”党群服务中心获评全区“111工程”示范阵地。

坚持业务为本激发人才潜能。建立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合理推进干警队伍内外部轮岗交流,畅通干部选拔任用通道,为干警成长成才搭平台、创机会。坚持从检察业务中积淀检察文化,“小橘灯”获评全省十佳检察文化品牌。加强骨干拔尖人才培养,持续提升队伍业务素能,全年评选季度之星19人,31个集体和97人次获得上级表彰,10名干警获评全市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等称号。大兴调查研究,组织全院干警开展理论和实务调研,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理论文章7篇。成立“画山论检”新媒体工作室,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发表834篇,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法治声音。

坚持从严治检筑牢廉洁防线。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并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打造“清检新韵”廉洁教育阵地,检察长带头讲授廉政党课,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保密、纪律作风等专项检务督察。强化内部监管,研发“新检灵”检察业务数据智能化管理平台,嵌入式监督案件办理,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模型竞赛二等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三个规定”原创微信被《中国检察官》和“江苏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转发,阅读量突破10万+。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铭记,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既是对检察机关的基本要求,也是检察事业不断前进的重要保障。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听证工作,5名检察官接受履职评议。打造“91号通道”入选新北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示范点,检察听证工作入选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优秀案例。全年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29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各界人士参与公开听证、刑事和解、公益调查等检察办案487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维护怀孕女职工权益、促进社会治理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例。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也离不开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理解和配合。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围绕新形势下群众关切,依托司法办案推动源头治理的举措仍需进一步深化;三是检察队伍的理念、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复合型、高层次人才还比较缺乏。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务实措施,全力以赴加以改进。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承上启下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能动履职,做实溯源治理,为绘就中国式现代化的高新蓝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大作为护稳定、促发展。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积极投身更高水平平安新北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安全生产领域检察保障。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更大力度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服务城市更新、产业焕新、科技创新中担当作为。

二是以更实举措惠民生、暖民心。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小案”和每一件为民实事,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惩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整治电信网络和养老诈骗犯罪,健全完善检察便民利民制度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更实的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以更强监督促公正、护公益。探索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新路径,注重构建智能监督模型,促进传统个案办理式监督向类案治理式监督转变,提升法律监督的“刚性”与“韧性”,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落实行刑双向衔接机制、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加大力度、提升质量,依法开展检察侦查,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四是以更严要求提素能、强作风。深化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融党建工作,推动讲政治、抓党建与强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专业化建设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紧抓“三个规定”执行,努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使命在肩,唯有奋斗。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在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和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决议,永葆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履职、锐意创新,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高新实践做出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1.禁毒公益宣传驿站:近年来,为强化寄递领域禁毒工作,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快递企业,在新北区成立“禁毒公益宣传驿站”,并以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为试点,在常州市快递行业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检察服务站,为推动强化寄递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寄递从业人员识毒、防毒能力和禁毒法律意识等提供专业法律保障。

2.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专业办案团队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主要包括通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方式,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检察职能;通过提起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对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和支持起诉等方式,履行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3.海河工作室: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区人民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成立“海河工作室”,以“海晏河清、国泰民安”为工作目标,以“海纳百川、河润万物”为工作方式,努力在法治化轨道内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

4.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负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检查考核,协调处理需要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共同研究解决的事项。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人民检察院指派的常驻检察官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检察院选任刑事检察部门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常驻办公室。

5.轻罪治理体系: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刑事立法和犯罪结构的变化与趋势,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逐步形成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为依托,建立以轻罪案件非羁押措施的依法适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不起诉非刑罚处罚措施衔接等为配套的轻罪治理体系。轻罪案件是指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但犯罪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等除外。

6.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对反向衔接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健全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制度”。

7.六长出题:2023年初,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六长出题”公益诉讼检察专项工作,全省检察机关扎实部署推进,主动推动地方党委书记、政府首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检察长等“六长”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代表委员关心、政法工作重点为公益诉讼“出题”,检察机关答题,人民阅卷。

8.91号通道:区人民检察院建设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91号”即区检察院院址所在河海中路91号,同时“91”谐音“就要”,“通道”寓意新北检察一头连着公平正义,一头连着民生所系。主要包括:“91忠诚”,指政治忠诚教育馆,展示坚持党的领导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91解”,指全国文明接待室和海河工作室,展示化解群众矛盾工作,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民心基础;“91治”,指“小橘灯”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全市首个公益诉讼线下体验馆,展示在社会治理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91安”,指刑事办案区,展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良好环境;“91民主”,包括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参加检察听证、检察开放日等实景体验项目,展示在检察履职办案中全过程接受人民监督。

9.检察侦查:主要包括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机动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动侦查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1034号  网站标识码:3204110029  苏ICP备06004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