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首页 两会动态 报告解读 建言献策 公告决议 为民办实事 两会影像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5     

——2024年1月5日在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任志清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四个走在前”和“四个新”的重大任务,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凝心聚力护发展、真抓实干争一流,为全区深入践行全市“532”发展战略、纵深推进“三大工程”、匠心打造“六张高新名片”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全年受理案件22588件,审执结20102件,分别同比增长27.2%和22.63%,其中民事案件同比增长40.02%。法官人均受理案件491件,人均结案437件,均居全市法院第一。法官个人结案数最高的有审判案件887件、执行案件2009件。

一、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服务大局是使命担当、更是时代华章

1.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出台司法服务新能源之都建设实施意见,邀请辖区10余家新能源企业来院座谈,为天合光能、聚和新材料等22家新能源企业“定制”司法服务,提供“法治体检”,既“治已病”又“防未病”。永迈循环科技公司在4个月内实现重整,投资款到位8200万元,全额清偿债务,助力锂电池配套产业补链强链,入选“中国破产与特殊资产行业50个经典案例”,破产重整助企行动获评全区“最受欢迎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精准融入地方大局,建立院庭长分片联系机制,全面走访辖区各板块,调研重点企业,提前介入协调化解矛盾纠纷126起。依法调处台企证照办理委托纠纷,追回款项120万元,有效提振企业信心,该企业与滨开区政府签订追加投资协议,已实际到位投资款1500万美元,并启动120余亩工业用地的二次开发。

2.服务营商环境优化。秉持“企业难题就是我们课题、企业困局就是我们战局”理念,落实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体系,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定期调度,法院牵头的两项指标持续向好。开辟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妥善化解涉企纠纷8461件,解决争议标的额49.97亿元。加快市场资源要素重整,落实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公益管理人制度,召开破产工作联席会议,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审结破产案件65件、强制清算申请案件152件。通过破产、执行等程序,化解债务20.2亿元,盘活及腾退土地、房产18.2万平方米。强化契约精神和规则意识,审结股东出资、公司解散等纠纷128件,推动企业治理结构现代化。坚持“执破融合”思路,审结执行转破产案件56件,涉执行案件249件,清理债务3.44亿元。

3.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114家“僵尸企业”顺利“出清”。助推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引导523家企业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新融入市场、正常经营,企业信用分类分级修复项目获评“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创优二等奖”。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1件,涉案金额2942万元,依法对侵害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的12名被告人定罪量刑,并处罚金431.5万元。加强科技型企业用工法律指导,高效化解劳动争议464件。以管辖全市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为契机,围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法治保障机制,促进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应对因落后产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依法处置化工企业遗留的危化品、污水300吨,企业资产拍卖变现635.19万元,修复土壤8.47万平方米,助推沿江岸线“绿色蝶变”。

4.服务社会风险防控。紧盯金融投资领域风险,审结借款、票据、保险等金融案件684件。积极引导民间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审结民间借贷纠纷1516件,依法否定职业放贷、变相高息等行为效力。主动参与问题楼盘整治,推动283件曼哈顿商圈返租等群体性矛盾处置,依法协助绿地项目1416套住宅实现办证。在区委领导、区委政法委具体统筹以及孟河镇政府、区住建、税务、资规、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的联动下,推动中盛商贸广场烂尾楼复工、验收,实现破产清算程序内179套纯商业用房的交付、办证,为业主挽回经济损失1.36亿元,工作经验获省委领导批示。通过“活查”“活封”、联合处置、政府垫资等方式,妥善处置金刚科技、兆科纺织、利景搪玻璃等公司欠薪案件,全年处理欠薪纠纷772起,发放工人工资2966.87万元,欠薪治理案例获评新北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优秀案例。

二、坚持与民意同频、与社情共振,司法为民是职责所在、更是心之所向

1.守好民生安全底线。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724件1006人,审结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破坏社会秩序犯罪案件291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濮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打”,依法审理涉国有平台、卫生医疗机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审结某能源公司行贿案,共追缴赃款赃物607.9万元,遏制围猎腐蚀、权钱交易。从严惩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案件333件。严厉打击涉网经济犯罪,审理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犯罪案件154人,“0元包邮直播带货”诈骗案收录于《常州地区电信网络诈骗审判白皮书》。

2.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秉持“小案件大民生”理念,妥善化解住房、医疗、劳动、养老、教育、道交等涉民生案件1840件。积极应对“预付卡”纠纷,审理涉健身、美容行业案件128件、教培行业案件189件。依法维护社会伦理秩序,审结婚姻家事纠纷723件。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作用,应助尽助困难当事人75人61.01万元。在“灯塔萌”活动站设立“幸福港湾家庭教育指导站”“蓓爱幸福家庭心理干预室”,在孟河法庭、漫柏人才公寓打造“灯塔萌”分站,“灯塔萌”被命名为常州市“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与市教科院、团市委联合打造的“为思政老师上法治课”项目,获评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3.加快民生权益兑现。深入推进执行攻坚,开展集中执行行动65次,执结案件9309件,执行到位12.09亿元。持续强化执行震慑和失信惩戒,依法开展网络查控9765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5人,限制高消费4465人,罚款12人,拘留101人,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3人。组建专业司法拍卖团队,拍卖标的164件,成交金额2.02亿元。开展加快执行资产处置现场直播,在7名人大代表全程监督和13.8万人次网友在线关注下,顺利将一间涉案房屋依法腾空封存。召开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联席会,与各镇(街道)签署“执行+网格”协作备忘录,基层网格员协助法院解决执行末梢“人难找、物难寻”等难题,探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执行联动模式。

三、坚持树文明新风、促向上向善,法治保障是有力支撑、更是共同守望

1.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学习“千万工程”经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个案办理与诉源治理一体推进,调解成功案件2345件,诉前分流率85.13%,《以能动司法绘就多元解纷新“枫”景》获评“全市政法工作重点调研课题二等奖”。加强访源治理,全面推进“有信必复”工作,开展攻坚化解专项行动,办理、回复人民群众来信289件。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主动靠前,为政府稳妥推进拆迁安置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审结种植养殖、土地流转等案件15件,成功处置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12件,促进镇街稳定、村民和睦。发挥孟河法庭解纷“前沿”作用,审结案件1921件,调解撤诉率47.85%。积极化解小河影剧院租客搬让事宜,保障恽代英广场顺利扩建。

2.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正确处理规范权力与保障权利的关系,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80件,判决支持行政行为的85件,判决撤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9件。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鼓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一起因阳光房违建引发的投诉举报案得到当庭化解。树立“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的导向,支持行政行为自我纠正,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32件,依法指导民政机关对冒用他人身份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形成自纠经验。

3.积极引领崇法尚德风尚。准确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实践,审结民事案件12694件。强化产权保护,审结“利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逃避债务案”“被执行人擅自转让股权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引导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审结“网络平台拍卖古董案”“外挂服务器赔偿损失案”等一批新类型案件。聚焦社会治理薄弱环节、行业管理漏洞,以司法建议形式发出“法院预警”5份。扎实推进“八五”普法,组织300余名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开展送法进社区、法治大讲堂等活动28场,发布典型案例78个。打造“高新星”新媒体品牌,制作普法动漫4部,获评平安江苏“三微”大赛优秀奖、常州市“三微”大赛二等奖。

四、坚持抓质量效率、抓能力提升,公正高效是不懈追求、更是执着信念

1.加压担责提质量。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行案件阅核制度,强化党组的领导责任、院庭长的监管责任,在办案平台上标识、监管“六类案件”166件,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重大疑难案件定案把关和专业法官会议参谋咨询作用,组织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18次,专业法官会议76次。坚持“入额必办案”,院庭长带头审执结案件9196件,占全院结案数的45.75%。

2.深度挖潜增效率。推进数字法院建设,探索元宇宙信息化项目,推行网上立案、云间审判、指尖诉讼,以数字正义推动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在奔牛镇、魏村街道、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等地设立“龙城e诉中心”,打造家门口的“微法院”。紧盯质效重点环节,实行“周通报、月调度、季考核”,案件结案率84.99%,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7.46%,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全部清零。深化繁简分流,2783件民商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局,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15天,让当事人在更短时间内获得公正裁判。

3.更新理念强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规范召开庭前会议,为155名刑事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深刻认识刑罚不是目的,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犯罪才是目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715件,占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95.5%,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367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

五、坚持练就铁肩膀、挑起硬担子,队伍建设是发展根基、更是坚强保障

1.永葆绝对忠诚本色。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搭建每周一课、交流研讨、主题党日、书记讲党课等载体,教育引导干警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汇报重大事项、重大敏感案件40次,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创建,第一党支部“高新星”党建品牌获评全市法院优秀党支部品牌。

2.涵养清廉干净品格。紧握“自我革命”的制胜法宝,坚持和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完善“两个清单”,压实“关键少数”监督管理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好一线监督,常态化开展突击检查、专项评查、审务督察,见人见事通报督察情况,引导干警公正裁判、干净干事、清白做人。不断织密制度“铁笼”,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筑牢干预过问办案“防火墙”。

3.锤炼担当尽责本领。实施法官助理分阶培养“雏鹰”计划,明确业务、成长双导师,组建涉外、知识产权、破产类案件专业审判团队,选派1名法官助理至最高院学习锻炼。鲜明重实干、重实绩、敢担当的用人导向,提拔任用1名院领导、5名中层正副职,遴选3名员额法官。坚持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加强干警履职保护,完善从优待警举措。扎实开展“新思想 青年说”“道德讲堂”等活动,提升干警业务素养和综合能力,75项经验做法获《人民法院报》、学习强国等媒体报道。集体和个人获各类表彰、表扬38项,立案庭获评“全省法院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刑庭获评“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先进集体”,执行局获评“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4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孙舒妤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傅璟琳被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一直以来,我们都将深化司法民主作为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认真执行区人代会决议及常委会审议意见,专项报告法院工作,每年组织10名法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履职报告并接受评议。建成“代表委员联络站”,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15人次,办理建议提案2件。充分保障群众参与、监督司法权利,82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943件,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高新尚法”公众号发布信息264条,阅读量10.49万人次。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10次,接收检察建议5份。

过去一年,区人民法院面对案件持续高发、审判任务空前繁重的态势,始终牢记使命、克难攻坚、奋发作为,既紧扣服务大局,在护航发展上挺膺在前,又深耕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全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在改革发展中深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呈现稳中有升、良性发展的良好局面。这离不开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长期以来的监督、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法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对人民法院而言,能动司法是融入和服务这场深刻革命的具体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法律条文是抽象的、原则的,但司法实践是鲜活的、具体的。司法审判既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更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我们深刻体会到,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只能是人民群众,为人民司法要有对社会的深刻理解、对公众情感的准确把握,更要有将心比心、“如我在诉”的换位思考。我们深刻体会到,个案审理是硬任务,服务高质量发展、诉源治理是更重责任,不仅要通过个案抓末端、治已病,更要延伸职能抓前端、治未病。我们深刻体会到,指标管理应该严格遵循司法规律,最高院新制定的指标体系重在引导办案实现“三个效果”统一,面对海量案件,我们既要确保指标处于合理区间,更要提高质量、效率和效果,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做到极致、做到群众心间。

潮平海阔,千帆竞发。面对上述目标、任务、要求,我们深知区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不足和短板:一是司法理念还不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有待增强;二是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万人起诉率呈现上升趋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的力度还需加大;三是司法能力与群众期盼仍有差距,资深法官欠缺、年轻法官稚嫩,人才培养问题刻不容缓;四是队伍管理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积极进取、团结奋斗的精神面貌需大力提振。对此,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区人民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发扬“勇立潮头,不惧风浪”的斗争精神,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深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全力服务保障全市深入实施“532”发展战略、新北区聚力推进“三大工程”、持续扮靓“六张高新名片”。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在学思践悟中实现新突破。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转化,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执法办案“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理念,将党性立场和政治意识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依法履职尽责,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新担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大力推进平安新北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提前介入、主动作为,深化“法治体检”“送法入企”工作,扩大受益企业范围,为全区加快打造新能源之都核心区提供有力支撑。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聚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更加完善的涉外审判体系,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拓宽知识产权解纷渠道,让创新活力充分激发。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在司法为民中回应新期盼。厚植为民情怀,树立“如我在诉”意识,加强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之以恒学思想、转理念,跳出“办理”看“治理”,加快建设矛调中心,推动做实诉源治理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压实“切实解决执行难”政治责任,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不遗余力将裁判文书的“白纸黑字”变为群众口袋里的“真金白银”。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在执法办案中彰显新作为。围绕审判工作现代化目标,以科学的考评体系为抓手,力争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办理案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以案件阅核制为抓手,严抓案件裁判质量,加强服判息诉工作。巩固拓展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最大限度激发改革活力。更加注重裁判说理、辨法析理,以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理性,以公认的情理展示司法良知。

五是坚持人才兴院,在自我革命中塑造新形象。优化绩效考核,推进“审判业务专家阶梯计划”,促进法院队伍科学、可持续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巩固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并举,正风肃纪与建章立制结合,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并重,树牢“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向人民群众全面展现清正公信的法院形象。

各位代表,唯有砥砺耕耘,方才春华秋实。区人民法院将始终牢记党和人民嘱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紧依靠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矢志不渝、笃行不怠、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北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名词解释

1.“0元包邮直播带货”诈骗案:陈某某与他人经事先预谋后,在抖音店铺开展虚假直播活动。以人民币299元、人民币499元的价格销售女包,在直播中采用承诺全额退款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待被害人在直播间下单购买上述女包,后又安排客服人员对要求全额退款的被害人进行话术拖延,直播期间累计销售额达人民币70余万元。其中有人民币185000余元已从店铺账户中提现,余款由于被抖音平台冻结未被提取。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利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逃避债务案”:原告某设备公司与被告签订了定做合同,原告按合同要求制造了相应的产品,被告却迟迟不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并将股权转让给无清偿能力的受让人,双方私下沟通无效,遂诉至法院。该案双方对于合同、价款等并无争议,核心问题在于确认被告公司原股东是否恶意转让股权给无清偿能力的受让人,以利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逃避应承担债务。新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公司现股东由于受让了所有股份,又无法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公司原股东存在出资义务未履行完毕,但在持股期间公司已出现了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且在债务产生以后才进行了股权转让的合同,应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3.“被执行人擅自转让股权案”:常州某车辆附件厂为江苏某摩托车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常州分行贷款提供担保,后经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张某受让了案涉债权。若干年后,常州某车辆附件厂的个人投资人刘某将其在另一车辆饰件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了蒋某。原告在得知上述情况后诉至新北法院,主张撤销。新北法院判决撤销该《股权转让协议》。

4.“网络平台拍卖古董案”:2022年7月起,被告玉某阁公司上线APP从事拍卖业务,并自行提供部分拍品供会员竞拍。原告经注册成为会员后进行竞拍。起初,拍卖所得的物品无需提货,委托被告玉某阁公司加价3%后转拍卖,每次加价3%,其中被告玉某阁公司得2%,会员得1%,如此循环往复。被告玉某阁公司在APP平台上宣传“今天抢、明天卖、一天收入几百块,本金利润握手中,每天只需几分钟,赚的安全又轻松”。此后,玉某阁发布2022年10月份活动方案,活动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抢单特约会员活动金额最高奖(特等奖)一名,奖品为五菱(MINIEV轻松款)电动汽车一辆。原告参加活动,并将活动期间拍得的拍品委托被告玉某阁公司进行转拍卖,但因无人参与竞拍未能成交。该案为系列案件,一共9起,涉及金额97.16万元。新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玉某阁公司虽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但实际操作中,在原告等会员拍得拍品后,无需提货,可以在玉某阁APP平台上通过循环交易的方式进行转拍卖,无任何实质现货交割,虚增参与交易的频次及交易金额等,造成虚假交易的假象,以便吸引更多人参与。该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拍卖行为无效,依法判决被告玉某阁公司返还拍卖款。

5.“外挂服务器赔偿损失案”:《某某之诗》系被告龙某公司自主开发的游戏,且未经相关部门审核即在其经营的灵某游戏网站上进行运营(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已接到针对该游戏网站的举报并在处理中)。原告洪某在该游戏网站注册后,多次充值并玩《某某之诗》游戏,共计充值273806.9元。游戏中,原告擅自使用游戏外挂程序,非法取得了一些游戏币。被告提醒原告存在使用外挂程序的方法进行游戏作弊的行为,原告未予理睬并继续使用,被告将原告的游戏账户封号。而《某某之诗》游戏虽系被告自主研究开发,但未呈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即擅自在公司游戏平台运营,违反了有关规定,导致案涉游戏已经无法正常稳定运营。该案双方均有一定过错,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人民币140000元。

6.阅核制度:院庭长依据法官职权清单,对合议庭、独任制审判员作出的法律文书,从实体、程序方面进行审查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院长、分管副院长要对全院或分管领域范围内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涉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四类案件”全部“阅核”;庭局长要对本部门的案件全部阅核。阅核人要对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文书质量全面阅核,并签批留痕终身负责。

7.小额诉讼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8.“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1034号  网站标识码:3204110029  苏ICP备06004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