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部署下,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充分利用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项,包括11个统计月度数据信息和2021年年度统计数据公开。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近200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4项,其中3项已及时回复,1项不属于统计业务范围,已及时告知申请对象。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统计局统计资料发布与提供制度(2020年修订)》,加强统计数据等公开信息管理,对经过审核和保密审查的信息及时公开。
4.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区党政办电子政务中心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做好信息加载和维护工作。
5.监督保障情况:编制印发《2022年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明确由局综合处扎口负责全局信息工作,可将不符合政务公开要求的相关信息退回修改,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处室、事业单位信息的内容修改完善、审核把关,明确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稿件编辑整理和报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动公开的特色内容不够鲜明。2022年在经济信息的公开的频率和内容上有了较大的提升,全年多篇经济信息被市门户网站和省门户网站录用,但公开的经济信息主要以公布数据为主,对如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反映经济发展态势的主要经济指标情况的监测解读还不够详尽和高效,需进一步挖掘。
2.主动公开的方式方法不够新颖。2022年的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依赖于高新区门户网站,自主开展统计宣传、政策解读较少,尤其是2023年即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普查内容、时间节点、普查方法的宣传将探索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方式,尤其是普查方案的解读等内容,也将与制作宣传动画、发放告知书、制作宣传手册等方法相结合,更加行政生动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年内收到4则市民信箱来件,已及时给出答复。
2.年内未制发公开文件、未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无其他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务信息。
3.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