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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实施综合绩效评价。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连续四年开展基层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初步形成了横向可比、纵向贯穿的基层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体系。
一、以点扩面,分步实施,实现基层板块全覆盖
评价立足“试点先行、全面铺开”原则,重点突破、以点扩面。2020年6月,先行选取经济总量适中且债务规模较小的新桥街道(原新桥镇)进行试评价。通过“解剖麻雀式”的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基层政府管理机制、运行特点、财政体制等,研究设置评价指标体系。此后,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每年选取2-3个可比性强、特色鲜明的园区、镇(街道)继续开展评价,2021年选取经济总量较大的薛家镇和较小的西夏墅镇,2022年选取产业结构、发展形势各有特色的滨开区、罗溪镇及奔牛镇,2023年扩展至三井街道、龙虎塘街道和孟河镇。历时四年,新北区实现了基层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全覆盖。
二、系统谋划,统筹兼顾,精进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是绩效评价的核心,其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直接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和评价结果的可应用性。按照“突出政府预算特点、关注重点核心领域、充分体现改革发展成果”思路,试点期间研究制定了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后续,随着深入实践、反复论证,结合各基层板块资源禀赋、产业重心、运行特色等不断优化指标体系,力求做到横、纵向可比,并兼顾“个性”,最终构建了以“财政基础管理”为核心,涵盖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债务管控以及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人民生活、可持续能力等综合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
三、科学组织,细化分工,保障绩效评价质量
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评价质量,新北区财政局加强组织、强化分工,构建了“前期调研—构建指标体系—基层政府自评—第三方机构再评价”的评价模式,由区财政全程指导把关。评价过程中,坚持以定性与定量、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全面分析论证,通过与基层政府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重点项目实施人员等集体座谈或一对一访谈,深入了解基层政府运行管理、项目实施、产业发展等各方面情况,特别是工作困难与短板,以提高绩效评价质量,为评价成果运用奠定良好基础。
四、精准把脉,对症下药,促进财政高效履职
绩效评价发现,基层政府普遍存在财政管理不够规范、财源建设后劲不足、收支矛盾日益加剧、产业发展质效不优等问题,通俗讲就是“钱不够花、花得不够好、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一镇一策提出整改建议,主要是规范预算编审,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强资金统筹监管及分配效能,规范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程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基础工作;夯实财源基础,立足智慧能源、生命健康、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等特色产业,深挖经济新增长点;聚焦民生保障,加速补齐公共服务、基础建设等方面短板,以优质城镇发展带动产业快速升级;优化人员结构,建立人才长期发展规划,建设基层人才队伍“蓄水池”。
下一步,新北区将继续探索基层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的规范性、科学性和精准度,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新思维,更好解决“评什么”“怎么评”“怎么用”等问题,推动基层财政治理更好地为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