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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高新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区纪检监察机关与区人大机关共同发力,协同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监督。
问:协同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监督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民生实事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构建完善的党内监督体系和人大监督体系。
问:本次民生实事项目监督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区人大机关和区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人员联合、机制联建、民情联收、项目联督,打造“监督、整改、落实、再监督”的闭环工作模式,使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共同推进的过程成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过程,成为贯通融合、统筹衔接的过程,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问:协同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监督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民生实事项目确定前,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勤廉风向监测点工作机制,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区人大机关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和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选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过程中,区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与人大监督的贯通协同,突出嵌入式、全过程,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人大机关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全力推动项目落地见效。民生实事项目结项后,区人大机关听取和审议本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视情况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区纪检监察机关配合采用谈话函询、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以督压责。
问:纪检监察机关与人大机关如何进行事前协商?
答:建立联合监督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确定监督事项,分析研判具体问题,通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明确监督工作计划、重点监督方向、联合监督内容、监督活动安排、监督事项推进等事项,特别是关于民生实事项目的代表建议、专项监督开展等方面。
问:纪检监察机关与人大机关如何进行事中监督?
答:区人大机关、区纪检监察机关一起加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民生实事项目相关问题的通报反馈、研究会商、有机整合。区人大机关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牵头整改,并将监督结果作为人大任命干部任后监督的重要依据。在工作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委。
问:纪检监察机关与人大机关怎样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答:将联合监督结果和专项监督评估报告一并向被监督对象反馈,并作为区人大机关、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考核、推荐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问:本次民生实事项目监督的成效如何?
答:纪检监察机关协同人大机关对今年开展的10个民生实事项目24个子项目开展监督,共发现问题3个,制定出台与民生实事项目有关的文件制度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