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部署下,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充分利用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项,包括11个统计月度数据信息和2020年年度统计数据公开。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近200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项,其中1项属于统计数据公开范畴的,已及时对外公开,3项不属于统计业务范围的,已及时告知申请对象。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统计局统计资料发布与提供制度(2020年修订)》,加强统计数据等公开信息管理,对经过审核和保密审查的信息及时公开。
4.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区党政办电子政务中心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做好信息加载和维护工作。
5.监督保障情况:编制印发《2021年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明确由局综合处扎口负责全局信息工作,可将不符合政务公开要求的相关信息退回修改,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处室、事业单位信息的内容修改完善、审核把关,明确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稿件编辑整理和报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内容方面:工作动态信息较多,统计数据也仅公布年度公报和月度统计手册,月度对经济数据的解读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区统计局会将日常动态信息和月度数据解读信息两手抓,尤其是以工业、消费市场、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的解读,建立常态化的月度数据发布机制,进一步提高统计“数库”到“智库”的转变。
2.公开方式方面:今年区统计局创新模拟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在局内部开展月度数据解读,但解读的面还不够广,还不够深。下一步,区统计局将月度数据分析会的参会对象向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延伸,同时紧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江苏跨江融合、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地域范围,打通相关市、区和开发区数据信息交流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年内收到1则市民信箱来件,已及时给出答复。
2.年内未制发公开文件、未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无其他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务信息。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