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部门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抓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累计公开信息45条,其中:通知公告6条,财政预决算31条,政策法规3条,其他政务信息5条。另公布财政动态315条,专题宣传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1封信访信件及3件信息公开申请。主要涉及国有资产、安置房处置及新北区2020年财政收入等方面。申请人均为个人,我局在收到公开申请后均按期答复。另外,还收到了6条咨询信件,我局也及时的进行了有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按规定按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多次研究讨论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交流会,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跟踪,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常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接收信息公开申请7条,其中包含6条信件及1条依申请公开,并公开财政动态315条、通知公告6条,财政预决算31条,政策法规3条,其他政务信息5条等内容。通过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我局预决算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我局按时、准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行数据统计及上报。对内及时沟通梳理公开内容,对外通过大众、媒体等媒介确保公开透明,监督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对比上级要求,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
1.公开内容方面。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及公开答复的内容规范性还有待提高,对相关文件的理解有待加强,需进一步准确把握。
2.工作认识方面。在政府动态信息公开工作上认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不够积极主动的公开财政动态。
3.更新时效方面。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时效性有待加强,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及时答复、主动公开,保证与群众交流通畅。
2022年我局将查缺补漏,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大宣传,认真梳理政府信息。立足财政实际工作,主动梳理政府信息,加大宣传力度,丰富信息公开手段。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二是规范流程,加强理论知识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苏政办函〔2019〕98号)等相关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和流程,依法公开,规范流程。
三是按照要求,定期做好政策解读。对财政系统涉及的政策进行及时解读,便民利民,解答群众疑惑。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使群众真正能够了解政策,运用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多举措推进预决算公开自查
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提升预决算管理水平,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分别于6月2日进行了2018年决算、2019年度预决算、2020年度预算的人工审查,于6月10日组织区本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工作人员通过软件自查整改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二)深化财政各项信息公开
通过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预算绩效、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共进行30个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和1项政府预决算公开,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拨付到位。通过区政府平台公开财政业务开展的情况和流程要求,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根据区党政办相关要求,加强研究,积极组织,认真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共承办人大建议13件(主办1件,协办12件)、政协提案19件(主办1件,协力18件)。主办件做到见面率、满意率100%,办理结果全是A类,协办件做到协办意见100%报送主办单位,没有延期办结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