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财税部门在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支持经济平稳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创新,稳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6.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上年实绩增长4.5%,增收5.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9.4亿元,较上年实绩增长2%,增收2.2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3亿元,同比增长6%,增支4.13亿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7亿元,同比增长4.53%,增支2.0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5亿元,较上年实绩增长46.86%,增收39.89亿元。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8亿元,较上年实绩增长38.64%,增收32.89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0亿元,同比增长47.35%,增支44.98亿元。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3亿元,同比增长39.98%,增支37.9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0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08亿元。其中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0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08亿元。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为预计数,目前财政决算正在编制中,待财政决算正式编制完成后,再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四)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聚焦转型升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减税降费的各项决策部署,将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全年落实出口退税、减税、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等各类税收政策91亿元,有效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二是完善财政政策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科技创新政策的意见》《关于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意见(修订)》等支持政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政策支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帮助企业向上争取各类资金14亿元,全年拨付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工业转型升级等各类专项资金21亿元,激发企业发展动能。
2.坚持稳中求进,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一是完善协税护税体系。明确协税护税工作重点,优化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税源分析监控能力。积极探索个管办职能转变,强化协税护税体系建设。二是加强收入统筹协调。加强与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完善措施、狠抓征管。三是抓好重点税源征管。客观分析现有税源,对重点税源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做好税源转化工作,全年组织征收一次性税源约9亿元。四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落实依法征收、以票控收等征管机制和手段,督促和指导各执收单位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五是做好资金平衡保障。建立月度报送制度,动态掌握资金缺口,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事项,根据项目不同性质,精细测算支出事项和存量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做好项目资金保障。
3.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民生社会事业发展。一是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提高基础养老金(保养金)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保养金分别提高至每月270元和850元。出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二是增强教育事业保障能力。制定《新北区中小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完善中小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出台《关于新北区财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好大病补充保险、困难学生教育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帮扶政策,做好兜底保障。五是倾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继续保障村庄环境长效管护,“263”专项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区用于民生保障方面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继续保持在80%以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4.深化财政改革,推动预算管理不断创新。一是深入推进预算制度改革。按照《预算法》要求,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强化支出分析,确保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有效性、安全性。完善和细化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新型非税收入管理模式改革。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将35个专项资金项目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调整、专项资金分配和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承接市财政下放的政府采购监管权限,切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有效推进政府采购依法、规范运行。四是持续规范PPP项目管理。加强分类指导,营造规范发展的良好环境。通过强化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全面推进新北区污水收集与治理全覆盖等项目实施。五是加强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出台《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区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设立、调整、撤销、执行、绩效和监督管理。
5.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一是完善多维防控机制。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协同推进,强化监督合力。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制定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督导联系制度》等管理制度,强化量化考核,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三是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对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行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坚决杜绝新发生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四是加大债券争取力度。全年向上争取政府债券资金15.35亿元,科学合理安排政府债券结构和投向,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作用。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经市财政局核定,2019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8.42亿元,截止2019年年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6.41亿元。五是加强风险监测和专项督查。会同区督查室、经发、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专项督查,加强分析研究与结果运用。
6.注重精细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运行效能。一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监督。重点对区级机关部门开展“两整治”专项检查。二是强化项目全过程审查。对新孟河延伸拓浚、两馆两中心、新龙商务城北延等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查,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调整优化国资监管清单,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深化区镇所属国有企业联动改革。四是加强财政自身建设。推进镇(街道)财政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财政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制定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促进机关高效、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同志们,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区政协的有效监督、鼎力支持。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加上中央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收入增长难度加大;二是民生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现有财力难以满足各方面的公共需求,财政收支紧平衡的特征更加凸显;三是中央对地方债务风险管控趋严,风险防控和债务化解任务艰巨。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财政部门党的建设,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支持我区高质量发展六个专项行动,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更加有力服务保障民生,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健全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新北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更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原则:坚持全面预算,加强统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优化结构,保障重点;明晰责任,注重绩效的原则。“全面预算,加强统筹”即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加大三本预算间的统筹力度,加强专项资金及项目的清理、整合工作,防止资金安排的碎片化;“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即科学预测全年预算收入,量力而行,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确保收支平衡;“优化结构,保障重点”即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优先保障民生投入,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的保障力度;“明晰责任,注重绩效”即强化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公开的主体责任,增强支出绩效意识,强化支出管理责任,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推动预算绩效管理。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草案
根据我区经济发展情况,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比上年实绩增长4.5%以上。
2.支出预算草案
2020年安排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57.89亿元,同比增长6.67%。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05亿元,同比增长8.69%。
主要重点专项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1)安排教育方面支出119639万元,同比增长11.66%;
(2)安排卫生方面支出20871万元,同比增长10.84%;
(3)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24008万元,同比增长2.95%;
(4)安排公共安全方面支出8299万元,同比增长4.74%;
(5)安排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人才引进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支出67337万元,同比增长22.87%;
(6)安排城市长效管理、环境保护等生态建设方面支出8263万元,同口径增长16.47%;
(7)安排农田水利、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等乡村振兴方面支出14000万元,同口径增长22.25%;
(8)安排对外援助方面支出4122万元,同比增长16.18%;
(9)安排一般债券还本付息及发行费支出8269万元,同比增长61.11%。安排10000万元用于化解政府隐性债务;
(10)安排民生实事3000万元,同比增长7.1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以收定支”的原则分基金项目编制。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有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76.66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预算70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76.66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预算70亿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66.66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预算60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6.66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预算60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的原则,将国有企业利润、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股息红利等编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0.6亿元,其中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6亿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18亿元,其余用于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性支出、政策性补贴。
三、完成2020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开源节流,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培植财源。拓宽招商引税渠道,优化服务企业方式,努力培植新兴税源。突出城市经营理念,聚焦资源、资产、资本、资金“四资”融合,有效盘活资源资产,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二是科学预期。科学研判财政经济形势,充分考虑减税降费等政策影响,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安排收入预期。三是加强征管。持续完善税收保障机制与协税护税体系建设,整合资源,掌控数据信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四是保障重点。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大力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压减非必需项目,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五是强化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完善财政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
(二)坚持精准施策,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努力营造收入组织良好环境,确保国家、省、市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真正让企业得到实惠。二是支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综合运用各类财政资金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发展。三是强化政策引导。完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经济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人才创新创业等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提高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四是创新支持方式。加强财政资金与金融工具、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的合作,综合运用专项资金、投资基金、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更多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三)坚持统筹兼顾,加强保障改善民生
一是加强社会事业保障。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各类教育资源优质发展。支持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力度。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夯实底线托好底,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民生实事项目落地实施。三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政策措施,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长江大保护等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健全支持“三农”政策。加大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试点区建设,支持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五是全力支持精准脱贫。坚决贯彻落实精准脱贫攻坚战部署,强化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资金保障。六是推动提升城市安全水平。支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四)坚持改革创新,健全现代财政体系
一是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强化镇(街道)全口径预算管理。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实行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相挂钩的管理制度。三是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措施,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推动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四是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落实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五是健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逐步扩大试点部门和报告填列事项范围,完整反映、系统分析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成本和财政可持续发展水平。
(五)坚持疏堵并举,有效管控债务风险
一是加强隐性债务风险监测。充分运用财政部债务监测和省纪委债务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债务情况跟踪监测和研究分析,提高债务风险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既定的时间、步骤和任务,平稳有序推进化债工作,确保债务风险指标值稳步下降。三是利用政策窗口缓释风险。加快推进隐性债务重组置换和市场化改造,优化债务区域结构、项目结构和期限结构。四是严控政府债券风险隐患。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科学组织年度债券申报工作,保持政府债券规模合理适度。加强偿债资金管理,全过程监控专项债券对应的收入来源,确保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五是严格规范融资行为。完善地方政府合法举债融资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依法合规支持区属国企市场化融资。六是全面规范投资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遵循量力而行、确保重点、综合平衡原则,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扼住债务增长势头。
(六)坚持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加快建设法治财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和制度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巡察、审计、社会等监督。二是精准实施财政监督。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点项目资金,探索构建大监督格局,打好财政监督“组合拳”,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更好保障惠民政策资金落地。三是强化PPP项目管理。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识别、论证、入库工作,加强对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财政支出责任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动项目规范有序实施。四是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加强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基层财政标准化创建,提升财政部门工作效能、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
附件:1.常州市新北区2020年预算草案说明
2.常州市新北区政府2020年预算公开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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