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在新北区罗溪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巢颖文
各位代表:
我受镇政府委托,向大会作罗溪镇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全镇财政工作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以财政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坚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全面完整、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镇四届一次人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深化财政改革,狠抓增收节支,全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财政支出基本上保障了各项事业的需求,较好地完成了人代会提出的目标,促进了本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共同发展。
(一)全镇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预计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2亿元,同比增长10.74%,增收5042万元,100%完成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构成中,增值税完成2.72亿元,同比增长71.37%,主要原因是实施营改增致使增值税大幅增加;企业所得税完成0.57亿元,同比增长20.52%;个人所得税完成0.2亿元,同比增长15.1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征收部门分,国税实际完成3.15亿元,同比增长59.7%;地税实际完成1.86亿元,同比下降35.53%;财政实际完成0.2亿元,去年同期未安排非税收入和耕占税入库。
2.可用财力情况。预计2017年全镇可用财力2.1亿元。依据新一轮财政体制结算,预算内可用财力为1.31亿元,其中:体制财力0.83亿元、专项财力0.18亿元、上级专款指标0.3亿元。预算外可用财力0.79亿元。
3.公共财政支出执行情况。镇四届一次人代会通过的2017年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亿元。全年公共财政支出预计完成2.1亿元,比预算支出增支0.1亿元,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并且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支持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进一步加强,并保持较快增长。其中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等支出比上年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二)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今年区财政下达公共财政收入任务5.2亿元,增幅为10.74%。我们及时进行全年测算,分解下达相关部门,经过财税部门和协税护税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截至12月18日累计完成4.75亿元,全年预计完成财政收入5.2亿元,同比增长10.74%。
2.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事业投入提质增量。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管理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财政理念,全力安排好财政支出。在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经费前提下,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贯彻上级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要求,严格控制工作交流经费。年内执行预算重点倾斜民生工程。一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增加对困难群众救济的投入,确保军烈属、优抚、救济人员基本生活费和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同时增加对敬老院、居家养老中心、残疾人协会等民政福利机构的投入。全年社会保障投入达到4604.82万元,占总支出的20.90%。二是提高公安、联防、司法、综治等公共安全部门的经费保障力度,确保正常运转和综治维稳工作的开展。全年公共安全经费支出805.92万元。三是促进教育及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全年教育投入支出达到2968.90万元,占总支出的13.64%;全年医疗卫生支出达到1097.20万元,占总支出的5%。四是全力支持“三农”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年支农支出达2371.64万元,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占到全年总支出的10.91%。
3.推进涉农项目管理,做好强农惠农政策兑现工作。根据常州市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实施,积极落实好项目补贴管理工作。利用农民补贴网管理系统,通过“农民补贴一折通”共向农民足额兑付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90.86万元,受益土地面积16596.26亩,受益农户达5054户。积极申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全年共申报农机21台,补贴总额37.47万元,全面提升了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
4.强化财政基础管理,努力提高科学理财精细化水平。深化部门预算、建设资金收支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继续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做好11个“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申报、验收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年度财政检查,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工程台账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监督,安排专人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标、竣工验收、农村长效管理考核。按季开展财务内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票证开展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认真组织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继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5.加强国企改革,全面提升新航集团市场化能力。常州新航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航集团)在三年半的运行过程中,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政企不分、权责不明;部门设置不合理,职责不清;项目立项和实施主体分开,不利于监管防范风险。以上一系列问题实际阻碍了公司发展。随着国企改革步伐的深入推进,今年新航集团结合公司市场化、实体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制订了新航集团法人治理结构方案,切切实实推动公司的持续、平稳、健康运行。
6.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强化岗位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强化考核力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积极开展“两学一做”、“三解三促”、“罗溪好人”、“三大一实干”、“阳光扶贫”等活动,按照规范化要求,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严明工作纪律。巩固“市级巾帼示范岗”、“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成果,成功创建“省级巾帼示范岗”,进一步推动全体人员加强学习、爱岗敬业、严以律己。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财政运行平稳,财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镇党委、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全镇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当前财政发展面临的困难不容忽视,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财政收入将维持中低速增长态势;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社会事业等刚性支出逐年增加,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撬动经济转型的力度仍显不足,改革任重道远;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财政管理工作还有一些不足,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重点投入;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激发国企发展活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控债务风险;加快推进依法理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推进罗溪镇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建议2018年全镇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1.2018年确保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8%。
2.2018年镇财政可用财力预计为2.1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预算内可用财力为1.5亿元,预算外收入0.5亿元。
3.2018年罗溪镇财政支出预算拟安排2.1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4亿元;公共安全支出0.08亿元;教育支出0.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6亿元;医疗卫生支出0.11亿元;城乡社区事务0.41亿元;农林水事务0.241亿元;其他支出0.08亿元;风险准备金0.06亿元;总预备费0.069亿元。
三、完成2018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1.全力抓好收入组织工作,确保完成收入目标任务。我们将继续高度重视财政收入的征管工作,全力抓好年度财政收入包括个管收入的征收工作。年初,在分析去年收入特点的基础上分部门进行分解落实,加强预测分析,紧跟时序进度,及时落实好税收入库;积极开展企业走访调查,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项目、税种的分类管理,及时掌握企业股权(产权)转让、企业分红、企业上市、资产拍卖、企业厂房出租等一次性税源信息;强化协税护税工作例会机制,完善有关税收信息实时互通的共享机制,准确把握财税政策变化方向,挖掘增收潜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继续完善企业网络化管理信息一体化系统和区财政局推广的经济服务和管理一体化系统,争取早日运用开发成果,提升协税护税管理水平,助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2.持续优化财政支出,从严从实抓好财政监管。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把有限的财力更多的投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方面。加强财政督查,重点强化季度内审工作,细化内审标准,对照巡察要求和财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继续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能和质量。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继续编制政府资产报告,完善资产动态管理办法。在社服中心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积极倡导“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切实强化惠农补贴项目监管,完善“三资三化”管理长效机制。针对2017年区财政局对罗溪镇“三资三化”惠农补贴资金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2018年要在加强“三资三化”惠农补贴项目管理上下功夫,着重把握好项目申报、督查、推进、验收、审计等环节,严格按文件要求做好补贴资金财政报账工作,具体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资产管理;二是理清建设主体、规范项目核算;三是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四是建立监督管理流程、强化监督检查。
4.围绕转型持续深化改革,在激发国企发展活力上有新举措。根据《常州空港产业园关于促进常州新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展的意见》以及《新北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国资管理文件精神,财政分局要进一步落实国资监管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国资监管水平;会同新航集团完善月、季、年度绩效考核,逐步完善和提升内部管理相关办法和制度;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资产盘活、报表优化、融资项目创新、企业发展规划等工作,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提升新航集团市场化、实体化实力。
5.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逐年化解政府性债务。2018年要积极采取措施,扎实落实2017年至2026年财政性债务化解方案,一是要加快营业性公建等资产处置力度;二是要加快商住用地的开发;三是要通过大力压缩项目新建,集约各类资金来化解政府性债务,降低债务风险。
6.围绕形象狠抓作风建设,增强勤廉为民服务意识。一是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学先进、争优秀、创佳绩,积极营造争先进位的氛围,认真开展自我批评活动,在克服困难中锤炼作风,在解决问题中增长才干,在破解瓶颈中推动工作,全面树立政治坚定、勤政廉政、团结务实、奋发有为的党员干部形象。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法规、财政文化等教育活动,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财政干部、资金“两个安全”。三是继续推进“三大一实干”和“阳光扶贫”等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做到实干为民,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把财政分局打造成勤政、高效、规范的服务型机关。
各位代表、同志们,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发展的关键之年,完成预定的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更加务实的作风,直面挑战、提振精神、坚定信心、昂扬斗志,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突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