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街道办事处报来的《河海街道关于成立新社区工作的请示》(河海街办〔2017〕5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衡山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范围为:北至汉江路,南由珠江路经衡山路往南至河海路,东至科四路,西至藻江河,面积1.2平方公里。目前主要包括侨光苑、荣盛锦绣华府、朗诗绿郡、朗诗蓝郡等小区。
二、新建衡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后,天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范围调整为:北至汉江路,东至晋陵北路,南到岷江路天安工业村,西由科四路经珠江路往西至衡山路,面积0.9平方公里。目前主要包括天安花园、吟枫苑、凤凰苑、惠山苑、王家新村等小区和城中村;中亿大厦、中创时代、道生中心、富都商贸等商住楼;以及天安工业村和星北大厦等商贸楼寓。
三、新建衡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后,汇丰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范围调整为:北由河海路经衡山路往北至岷江路,东至通江中路,南至大渡河路,西至藻江河,面积0.9平方公里。目前主要包括汇丰一村、汇丰二村、汇丰三村、雅筑公寓、丰臣凯林、金城花苑、嘉顺花园、南博湾、江南春晓等小区和城中村;以及丰臣国际广场、世纪广场、浩源大厦、金汇大厦等商贸楼宇。
四、你街道办事处要妥善做好天安社区、汇丰社区和衡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交接工作,及时对广大居民进行宣传和正面引导,按要求落实衡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用房,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