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新委〔2015〕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新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组成人员,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陈正春 常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新北区区长
常务副主任:严 俊 常州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新北区委常委
副 主 任: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委 员:范春苟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荆东良 区人武部军事科长
张少平 区人民法院院长
徐逸峰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恽志群 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王忠良 区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何建明 区司法局局长
胥荣伟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沈春英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钱亚娟 区商务局副局长
潘永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建军 区财政局局长
胡志华 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民防局局长
邢西哲 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陈万华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华锋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张银龙 区农业局局长
陈锁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曹 瑜 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局长
沈 波 创意产业基地管委会主任
高应红 区总工会主席
张沁怡 团区委书记
盛 新 常高新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唐华亮 龙城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管卫忠 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王鸣岗 规划分局副局长
吴建国 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单大友 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春江镇镇长
蒋功伯 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孟河镇镇长
高月锋 新桥镇镇长
周华军 生命健康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薛家镇镇长
朱天明 空港产业园管委会主任、罗溪镇镇长
王 东 西夏墅镇镇长
程 宇 奔牛镇镇长
徐 俊 河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文伟 三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书良 光伏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龙虎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毅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戴成凤 区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范建忠 区运管所所长
区安委会办公室(简称区安委办)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由区监察局、安监局、总工会、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受区长、区安委会主任陈正春同志委托,分管安全生产的管委会副主任严俊同志负责区安委会日常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区长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区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负具体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未列入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按区政府相关规定抓好各自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镇、街道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安委会组织体系,切实推进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