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十三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
关于推进“十三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十三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活动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73号)精神,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十三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为载体,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导向,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努力实现规模适度、素质较高、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人口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为实现“两聚一高”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创建目标
“十三五”期间,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全面完成省“十三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工作指标体系14项指标,包括人口数量、质量、结构、服务管理等13项、评价指标1项(见附件)。
三、主要任务
1.落实责任,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计生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完善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健全与新时期形势任务相适应、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和运行机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计生服务管理新格局。
2.整合资源,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合理配置妇幼保健、托幼、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不断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增强社区托老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等服务功能,推进医疗保健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探索建立计生特殊家庭养老优先优惠政策体系。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推进人口文化建设,加大“两非”整治力度,营造关爱女孩的浓厚氛围。巩固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互通、服务互助、管理互动的“一盘棋”工作机制,实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计划,促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机制,加大帮扶资金保障力度,拓展计生困难家庭帮扶渠道。强化依法管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维护良好生育秩序。
3.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依法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不断完善有利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增进妇幼健康、促进家庭发展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把提高妇幼健康能力、服务计划生育家庭、实现人人享有生殖健康服务作为工作重心。推进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落实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扩大分级服务项目范围,引导孕产妇合理选择助产服务机构,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快发展公益早教,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开展生殖健康促进服务、青春期健康援助、更年保健等服务,不断拓展服务内涵和领域。
4.注重实效,着力提高群众满意率。稳定和加强区、镇(街道)两级计划生育工作力量,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要切实承担计划生育工作职责,配强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合理确定工资待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配备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生力军作用,健全基层计生协会工作网络。继续推进村(居)民自治,扩大群众参与度,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切实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群众和考评工作纪律,全面提升计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四、实施步骤
1.部署宣传阶段(2017年):及时成立各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动员创建活动,层层宣传发动,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活动,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严格对照创建各项指标要求,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进程;加强督查指导,规范做好年度评估及中期评估工作,力争全面达标。
3.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针对中期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创建模拟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完善硬件设施,收集、整理各类基础性资料。
4.申报迎检阶段(2020年):继续加强达标整改和建设;做好迎接省市级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有关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各镇、街道及区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保证财力、物力、人力到位,制定活动方案,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加强协同推进。各镇、街道及区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创建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突出重点、奋力攻坚;要切实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完善部门间协作联动机制,加快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利用各级宣传阵地,广泛开展群众性、系列化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加强督查考核。区创建领导小组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不断完善考核机制、优化考核方式,确保创建工作督查指导到位、检查考核到位。各镇、街道及区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详实、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将责任逐一细化、分解和落实,真正做到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目标圆满实现。
4.加强创新实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创建工作为契机,转变工作理念,创先争优,积极探索计生事业持续发展的新机制、新方法,为促进全区人口均衡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北区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十三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指标体系表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