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相关要求,2015年度,我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主动公开信息、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丰富公开形式、突出内容重点。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现就本局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由相关职能处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并安排专人具体落实。编制完善了《规划分局信息公开指南》,规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并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办理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条,其中业务工作2条,规划计划1条,通知公告2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部门网站主动公开规划业务信息5条,预算公开1条;批前公告、批后公布项目100余项。严格按照“应公必公”的原则,及时、全面、准确的将《条例》规定的应当公开的信息文件公布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以及新北分局部门网站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规划分局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均能按时按要求予以公开,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80件,办理80起,办理率100%。对全部申请事项均及时进行了答复,答复内容获得依申请人认可。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现象发生。
与2014年相比,数量急剧上升,申请人相对集中,公开内容从一书两证、修建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全部内容、规划许可申报材料到规划许可经办人、规划核实经办人员等内部信息情况。主要集中在新龙生态林涉及信息公开量大,人数多。为提供信息公开办理效率,经过对以往信息公开需求的梳理和分析,经与市局办公室、法规处及分局各科室商定,全面梳理控规、规划条件、一书两证、规划核实涉及的信息公开内容,制定“常州市规划局新北分局信息公开名录”形成一套标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到目前为止,分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不足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建立起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机制,但整体上仍有不足,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公开的信息未能完全满足公众需求,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批后公布水平。批后公布是信息公开的重要环节,其质量和水平直接与广大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直接影响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批后公布工作我们将加强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并在局内部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着力优化内部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同时,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方式,主动与当事人对接,了解需求以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以化解可能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