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工作理念坚持“三全一强”
融入新常态,引领新发展,在“十三五”起步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坚持“三全一强”工作理念,继续集中力量做优规划,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推进全域规划,注重区域空间一体化,城、镇、村空间一体化,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一体化;推进全周期规划,关注用地生命周期,研究不同类别的建设用地有机更新的规划策略和技术规程;推进全保障规划,保障城市安全(基础设施、生态红线、耕地红线)、保障公共利益(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强化法治规划,完善法定规划体系,落实“刚性传递”。
二、规划编研工作强化四个重点
围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进一步“强创新、优民生、重实施、尊法治”,2016年规划编研中心工作是强化四个重点:
1. 以强化创新研究为重点,激扬发展活力
开展常州高新区城市创新体系规划研究: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总体发展背景下,全面调研新北区当前创新载体发展现状,分析新北区在区域中的创新职能定位,探索创新功能内涵、空间布局和相应的政策引导,为新北区进一步提升产城融合水平和产业转型动力提供支撑。开展新北区全域旅游发展与布局规划研究:深度挖掘高新区的旅游资源与发展潜力,从全域旅游品牌塑造的角度,明确高新区旅游发展中长远发展定位与目标,引导旅游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并与城市开发、美丽乡村建设、三次产业整体优化发展形成内在互动机制。开展新北区城市色彩研究:结合新北区城市人文精神彰显,探索新北区城市色彩体系,强化城市功能区和重点建筑色彩标识,为建筑色彩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供指引,营造新北区优美特色的城市气象。
2.以促进环境改善为重点,服务民生优化
开展新北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研究:呼应国家对“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研究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重点、突破口,明晰规划引导措施,提升城市生态承载力。开展新北区社区综合体规划研究:研究社区综合体建设标准和规划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使用效率,进一步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城市公共服务与管理的转型升级。开展新北区绿道网规划:围绕“生态绿城”建设,对新北区全域绿道网络进行系统布局,并明确近期建设内容,研究建设标准,以促进城乡一体发展,服务市民健康生活需求。开展新北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2016-2020):在地下管线普查基础上,编制新北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含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3.以保障近期建设为重点,厚植发展基础
推进新北区“多规合一”总体规划深化:结合试点工作要求,按照工作方案计划,推进“多规合一”总体规划成果深化完善,重点整合近年来规划编研成果,结合近期发展趋势及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以2020为重点目标年,对全局性城乡建设近期工作进行系统性部署。同时推进“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新北区工业和商办用地效率评估:在构建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动态实施评估框架体系基础上,重点对工业用地和商办用地现状利用效率进行调研评估,为存量挖潜、转型更新提供支撑。开展新北区存量公共资源去化研究:调研公共设施和公共载体资源闲置情况,结合招商推进存量盘活,强化公共资源的合理高效再利用。
4.以预备总规修编为重点,完善法定规划
配合全市工作,推进《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相关专项研究,为总规修编做好准备。推进新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研究落实总规刚性内容,完善控规编制基础图则。按照控规修编计划和发展需求,有序推进控规修改工作。
三、 规划管理服务做好四个关注
1. 关注权力清单建设,明晰规划管理职能边界
纪检监督问责新常态迫切需要我们厘清职权清单,严防失职与渎职。要进一步尽快依法科学设计各自职能,理清规划行政权力的边界;要从城乡规划管理层面建立权力清单,明确城乡规划一定不能逾越的“红线”,设定城乡规划必须有作为的“基准线”,理清可选择性作为的“指导线”。让规划更好地发挥应有作用,在维护法律秩序、倡导社会公平、追求美好环境、促进全面发展和提供公共服务等领域有大作为。
2. 关注规划法治建设,做好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
随着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的逐步提高,市民对城乡规划的关注与日俱增,他们的愿望经常和市场利益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冲突,由此引发的矛盾成为规划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在此倒逼下,规划在法律风险防控方面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逐步显现,给规划管理带来了潜在的或已发生的重大干扰。因此,我们要对各地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调研、详细梳理,完成法律风险的分析和识别,形成法律风险体检报告并提出具体的治理建议。对于潜在的法律纠纷,要评估其可能的影响并作好防范准备,建立规划行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提前化解法律风险。同时,应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围绕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案说法,加强法律风险警示教育。
3.关注管理综合平台建设,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
对规划管理综合平台进一步深化完善:一是进一步加强综合管理平台的标准化建设,以档案检查、管理为抓手,加强成果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性审查。二是进一步完成全过程、全业务电子流转,将规划许可变更、注销、撤回等纳入电子报建和流转,将规划信息公开、信访统一在平台内进行操作,形成“标准统一、信息完整、数据准确”的规划信息数据库。三是进一步加强分局报建平台监控流程,由专人进行报建监控,在强化内部报建流程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动态监测功能,在全程内控体系中实现过程监督、时效监管、风险提示的作用。从而依托综合管理平台,真正建立“一站式服务”制度。
4.关注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展现规划团队新貌
规划部门要在引导城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提高人员素质是根本,加强队伍建设是关键。一是针对近期人员调整与调动频繁的队伍现状,重新完善岗位职责和AB岗配置,避免服务缺失。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自身素质的提高,进而提高整个规划团队的素质,把每个人的发展转变为整个团队的进步。三是着手建设“规划讲堂”,将规划新理念及经典案例等在全分局进行分享和讨论,营建全局和睦共进的交流学习氛围。四是培育团队文化,通过举办各项活动来凝聚人心,发现人才,提升团队凝聚力,提振精气神,传递正能量。五是健全行之有效的考评考核和处罚机制,通过公正的考核,差异化反映每个人的工作情况,从而强调工作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营造良好的团队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