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2016年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8日
2016年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
2016年是“十三五”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建设“强富美高”新北区的重要之年。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优美宜居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2016年全市生态文明在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地位,各镇、街道对所辖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强化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推进社会共同参与,切实落实“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各项措施,着力优化生态环境,力争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中取得更好成绩。
1.持续推进生态绿城建设,以“增核、扩绿、连网”为指导,按照生态源保护、郊野公园、城镇公园绿地、生态绿道、生态廊道、生态细胞六大工程22项任务,挖掘亮点,打造新北特色,提升生态品质,为百姓创造更多更优的生态休闲空间。
2.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努力改善空气质量,确保PM2.5浓度同比2013年下降13%,力争下降18%。同时,空气质量达标率同比2015年有所提高;重污染天气天数同比2015年有所减少。
3.加强水环境整治,4个“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实现太湖治理“两个确保”的目标,3个太湖流域考核断面和3个重点水功能区水质改善10%以上;城市河道水质确保不黑不臭,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4.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质量实现总体稳定。
5.严格污染物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2%、2%、3.6%、3.0%、4%和4%,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
6.加强环境监管,落实环保网格化管理,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高环境预警能力。积极化解环境信访纠纷,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城乡生态环境建设
1.生态绿城建设
一是生态源保护建设工程。年内实施小黄山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品质提升工程等4个生态红线区域整治提升工程;二是郊野公园建设工程。年内实施罗溪城北郊野公园1个郊野公园建设;三是城镇公园绿地建设工程。年内实施三江口公园等10个城镇公园绿地建设工程;四是生态绿道建设工程。年内实施老运河保护和环境整治工程配套绿道、藻江河绿道2条生态绿道建设;五是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年内实施藻江河生态廊道等4条生态廊道建设;六是生态细胞创建工程。完成生态细胞创建工程18个;七是加强生态绿城宣传力度,使用户外高炮广告牌3处、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2处、建筑施工工地围挡3处开展生态绿城宣传。
2.生态农村建设
推进生态农村建设,按照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年底前完成30个保留行政村整治任务(其中10个为2015年结转工程)。完善村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资金保障制度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行和维护。
(二)污染综合治理
1.大气污染防治
(1)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全面完成国家和江苏省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缩任务。排查主城区重污染企业,对整治无望的积极实施环保搬迁或关闭。
(2)整治燃煤锅炉,加强散煤治理,深化节能改造。组织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建成区不得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其它地区禁止新建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面完成110台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3月底前完成工程量27台以上,6月底前完成工程量88台以上,9月底前全部完成;全面完成城区燃煤小茶炉、小炉灶整治。组织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加快热电联产整合,长江热能、新港热电、广达热电开展湿式电除尘改造。
(3)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完成25家化工、印刷包装、人造板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上半年完成滨江化工园区5家纳入省试点企业LDAR泄漏检测修复技术工作,年底前完成剩余14家企业LDAR泄漏检测修复技术工作。深入开展化工园区无组织废气治理,完善园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尾气处理装置监控系统。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完成3家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4)严格扬尘污染控制。加强建设工地扬尘管理,落实扬尘控制责任制度,达不到要求的工地不得开工;建设工地围挡、施工道路硬化、规模以上建设工地车辆冲洗率及渣土密闭化运输率达95%,非临时堆放物料和土方全部覆盖;全面开征扬尘排污费。继续开展物料堆场扬尘整治,完成江苏永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地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2家堆场扬尘整治,3月底前确定整治方案,6月底前完成1家,年底前完成验收。强化道路冲洗保洁,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和责任落实机制,全面实施机械化标准化作业,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市区达到93%。
(5)强化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监督管理,储油库、加油站抽查抽测比例不低于10%。加油站、油库保持正常使用,报送由具有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油气排放检测报告。强化油品质量监管,按全省统一部署及时供应符合新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6)推进城乡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收储体系建设及综合利用等财政补贴和价格政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严肃查处焚烧秸秆行为,2016年秸秆焚烧火点比2015年进一步下降。开展餐饮行业污染专项治理,餐饮企业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清洗维护,保持正常运行,按照规范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逐步推进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深入开展建筑节能,构建绿色建筑全过程闭合监管体系,确保城镇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设计建造。
(7)重点区域废气整治。加快解决重点区域突出废气污染问题,对滨江化工园区废气综合整治项目进行挂牌督办。加大重点区域废气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开展安家自动站周边污染源排查,制定整治方案,针对存在问题明确具体整治措施,强化日常监管,落实长效管理,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实施常工院(市政府)站点绿化,开展常工院(市政府)周边餐饮店整治工作,落实建设工地扬尘管控措施,确保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水污染防治
(1)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完成魏村水厂取水口环境安全专项整治。
(2)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一是实施清洁生产,年内完成5家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二是实施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完成1个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漏设施改造。
(3)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新建污水收集管网24公里以上。二是推进节水工程。完成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500吨/天中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常州千红生化制药冷却水循环利用项目和常州亚邦化学废水多效蒸发回用项目,开工建设江苏凯特汽车部件铸造及热处理水循环利用项目。三是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完成新北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主体工程。四是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完成浦江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
(4)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一是种植业清洁生产。化学氮肥、化学农药下降的比例、达到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畜禽养殖整治。修订和完善畜牧业发展规划,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和日常监管,完成《太湖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年度工作任务,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实施限养区、适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整治。三是资源化利用。建成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5)强化重要流域及断面达标整治。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水质断面达标率,减少水质异常波动。进一步加强水质断面及相关小流域整治,开展重点考核断面自动站周边小环境整治。年内确保“水十条”考核断面2016年需达标的4个断面达到Ⅲ类以上;3个太湖流域考核断面和3个重点水功能区水质改善10%以上,重点实施桃花港路污水管网改造等16项针对性整治措施。
(6)重点区域水环境整治挂牌督办。加快解决重点区域突出水污染问题,对藻江河沿线截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挂牌督办。
3.土壤污染防治
(1)积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土壤污染详查,进一步摸清土壤污染状况。完成2家关停污染企业原厂址土壤污染调查,4片农用地(每片不小于2000亩)土壤本底调查。加强工业污染场地风险防控,严格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管理。
(2)强化土壤修复。加快推进常隆地块土壤污染防控技术方案制定,尽快落实方案各项措施。
(三)环境监管
1.严格监管执法。继续保持“标准更严、处罚更重”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实施监管清单制度,规范企业日常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完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提前介入、调查取证、专家会商、联动办理”的环境违法案件联动办理机制。
2.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按行政区划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及时完善组织构架、细化监管方案、理顺运行机制、落实巡查人员,全面落实环境监管要求。
3.继续开展环保大检查。按照“关停一批”、“登记一批”和“整治一批”的要求,对排查清理出来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分类处理,年底前全面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按要求完善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4.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系统,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和全市重点企业、敏感目标风险评估,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风险预警与防控,继续深化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改造。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善环境预警应急体系,积极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展应急能力标准化达标建设;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配合实施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布点优化调整规划;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强化重点污染源监控。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
5.加大环境信访调处力度。继续开展及时就地化解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环保局长大接访活动,切实解决突出环境信访问题,提高就地化解率和群众满意度,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数量。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解决舆论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
6.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重点规划项目限时完成。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摸底调查。摸清本地区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排查出危险废物长期超量贮存、隐患较大的企业,并督促其限期整改。继续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确保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均达到90%和95%。加大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四)长效管理
1.严格环境准入。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卫生防护距离不到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环保基础设施不齐全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常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实施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或关闭类项目1.5倍削减量替代。严格煤炭总量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
2.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分级管控措施。积极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根据预测结果,提前应急“削峰”。加强临时管控,当空气质量明显恶化时,及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按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3.做好水质应急处置。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在发生水质异常情况时,立即组织监测和原因排查,促进水质尽快恢复正常。强化污染源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期间对沿线污染企业实施限产限排,必要时停产。
4.完善河长负责制。根据国家和省“水十条”考核以及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考核,切实完善属地“河长”负责制。认真履行河长职责要求,加强河道综合整治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每季度督查不少于1次。排查不达标断面,分析原因并制订实施整治方案,及时做好断面水质异常的调查处置。
5.加强生态红线区保护管理。禁止擅自调整生态红线区域边界,清理现有不符合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严肃查处在生态红线区域内违规开发建设等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落实“一把手”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组织推进,做到项目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奖惩到人。根据2016年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具体项目,明确时序进度。
(二)严格监督考核
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每季度全面督查和每月专题督查工作。确保整治目标、工程(工作)、资金,考核“四个到位”。
(三)引导公众参与
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公开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与治污设施运行信息,及时公布污染源监测信息;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定期公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和违法违规单位处理整改情况。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的引导作用和辐射功能,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动态和工作成效;继续使用新媒体传播手段及载体,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9.22”世界无车日等重要时段,组织大型环境宣教活动。组织好教育培训。继续做好绿色系列创建工作,继续做好各类人群的生态文明教育培训,传播环保知识理念,普及环保法律法规。推动公众参与,组织开展市民网友体验环保、环保主题开放日、公益广告大赛和征文摄影比赛等互动性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