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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市、区科技计划均设立了产学研合作相关计划。
1.市科技计划设立了产学研合作经费补助项目,重点支持企业与“1+15”科研院校、在常科研单位合作的项目或合作经费100万元以上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区科技计划设立了产学研合作计划,重点支持企业与国内知名院校和科研单位合作的项目。
3.省科技计划设立了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项目,企业与江苏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有良好产学研合作基础的,可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申报(高校、科研院所作为第一承担单位)。
同一项目可分别申报以上各级计划。联系电话:85127283
二、产学研合作是申报其他项目的重要条件。
1.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中的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项目(B类)要求企业必须拥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2.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中的企业院士工作站、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等要求企业必须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进行申报。
3.省科技支撑(工业)、省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省科技支撑(农业)等计划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申报。
4.市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
5.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专项项目中的高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要求企业必须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共建。
6.区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